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

兩個「笨蛋」諾貝爾獎得主


人生該走哪一條路才對呢?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。原因是它牽連很多條件,比如,我們想走哪一條路,就可以稱心如意地走那一條路嗎?甚至,人生還真有特定的路可以走嗎?也就是真有「那一條路」嗎?如果真有,那麼還有相對於「那一條路」之外的什麼「路」可供選擇嗎?

/ 鄭春鴻

今年諾貝爾醫學獎得獎名單揭曉,由日本的學者山中伸彌(Shinya Yamanaka)與英國學者約翰‧戈登(John Gurdon)共同獲獎。他們發現成體細胞可以重新編程為幹細胞,不但可以發展成任何組織,未來也將有可能修復受損的器官。
戈登在1962年從青蛙腸道細胞特定細胞的DNA擷取遺傳密碼,並將它移植到青蛙蛋中,成功發展出一隻正常蝌蚪,這項研究令他在生物學界聲名大噪。40多年後,山中伸彌在2006年提出一種出乎意料簡單的方法,能將成體細胞轉化成原始細胞,而這些原始細胞反過來也能轉變成多種成體細胞。山中伸彌將特定的基因放進皮膚細胞內,製出可變化成心臟筋肉、神經等各種細胞的全新誘導多能幹細胞(iPS細胞),創全球首例。
  兩位諾貝爾獎得主都被罵過「笨蛋」
  這兩位科學家在求學的路上,都曾被罵過「笨蛋」。約翰戈登當年唸中學時,科學科目成績很爛,還被同學譏笑是笨蛋,他還保存著當年他的中學科學老師給他的評語如下:
Gurdon school report, aged 15  "I believe Gurdon has ideas about becoming a scientist; on his present showing this is quite ridiculous; if he can't learn simple biological facts he would have no chance of doing the work of a specialist, and it would be a sheer waste of time, both on his part and of those who would have to teach him."
  (戈登學校評語,年齡15歲「我相信戈登很想在將來成為一位科學家;但根據他現在的表現,這非常可笑的;如果他不能學會一些簡單的生物學常識,他將來不會有任何機會去做一明專家,並且不管對他自己還是教他的老師們來說,這純然在浪費時間。」)
  這張成績單,至今仍放在戈登的書桌前,成為他的「娛樂」。
  山中伸彌原本立志當臨床整型醫師卻也屢受挫折,他改行研究學者也絕非一帆風順。1987年畢業後,山中在日本國立大阪醫院整形外科擔任實習醫生,但因為手腳笨拙,連打點滴都會失敗,別的醫生只要二十分鐘就能搞定的手術,他卻必要花兩個小時。指導醫師氣到嘲弄他,「邪魔中(Jamanaka,與山中發音Yamanaka近似),你真是找麻煩」。山中伸彌也以幽默的口吻回憶當時心中的苦悶,「手術也不在行。實習感覺上就像在無間地獄修行一般。」
  人生真有某「一條路」可以走嗎?
  我的好朋友名小說家何立偉先生曾經畫了一張漫畫,寫著:「聰明的孩子走進去變成愚蠢的小大人走出來,這就是學校」。這張漫畫除了可以做為戈登和山中伸彌的學校教育的註腳之外,很自然地,也催逼著我們去反省現代教育和考試制度,在製造出一群訓練有素的作業員,甚至連作業員熟練的技術都沒有的碩博士之餘,是否同時也扼殺了許多人的天才?
  人生該走哪一條路才對呢?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。原因是它牽連很多條件,比如,我們想走哪一條路,就可以稱心如意地走那一條路嗎?甚至,人生還真有特定的路可以走嗎?也就是真有「那一條路」嗎?如果真有,那麼還有相對於「那一條路」之外的什麼「路」嗎?
  我們可以這麼單純地「以成敗論英雄」就說戈登和山中伸彌今天走的路,真的是他們最想走的路嗎?還有很多小時也曾被罵過笨蛋的科學家、文學家,他們沒得到諾貝爾獎,就不成鼓勵人「走自己的路」的勵志「教材」嗎?

The Road Not Taken

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,  
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   
And be one traveler, long I stood  
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  
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;           

Then took the other, as just as fair,       
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,   
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;      
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    
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,        

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
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.     
Oh,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!      
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, 
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.           

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    
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:
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, and I— 
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,      
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. 
  
大家都誤解了佛洛斯特的名詩?
  這是美國詩人羅勃。佛洛斯特(Robert Frosrt,1874-1963)非常有名的一首詩<未曾選擇的那條路> (The Road Not Taken,1916),深刻反思這個主題的典範作品。這首詩幾乎被廣泛理解為鼓勵大家勇敢地「走自己的路」,哪怕那是一條「人跡比較少的」道路,我們要堅定信念及自由意志去跳脫常規,去選擇做自己。不過,文學評論家卻認為,美國文壇從來沒有過像這首詩這般頻繁被人引用,卻又這樣廣泛被人錯解的。
  佛洛斯特本來就以寫諷文著稱,他的文字絕少「說教」到可從字面理解,他最擅長的就是「反諷」;也就是說反話。我門再仔細品味就能看出,這是一首充滿無奈諷世意味的詩,可以發現佛氏專屬的風格。
  佛洛斯特描述他在兩條路徑之間做抉擇時,一再指出那根本是一模一樣的兩條路。一條路看來和另一條同樣筆直」,而且儘管詩人想要區分它們,但他卻知道「在那裡走過的踩出來的行跡,兩邊約略相等。」。於是,他一時興起選了一條,略過另一條。大多數的讀者都沒看出來,詩人是武斷而任意地選擇道路的。
  洋洋得意在自以為是中作選擇
  詩作到了最後一節,佛洛斯特才透露出他的反諷幽默。詩人坦承「在許久之後」,當他年老了,追憶過往的時候,大概會「嘆息」講出這段故事,聲稱自己勇敢選擇定了非正統道路,也就是「人跡比較少的」那條。不過, 這種主張其實錯了。詩人說過,他的抉擇完全是任意選定的,因為首先,根本就沒有所謂的「人跡較少的」道路;兩條路面「同樣覆了落葉/葉片,還沒有被踩踏髒污。」
  佛洛斯特這首詩的弦外之音,應該是在告訴大家人類的自大,往往要給無常生命裹上糖衣,把生活看成連串有意識的、有道理的選擇,並且在種種自以為優劣條件中作選擇,並且中洋洋得意。其實我們不可能知道,哪條生命道路才最好,而我們下決定,也往往只是隨機、無知的猜測而已。
您突然發現,畫線的粉筆快要用完了
  人生無常,充滿變數。請您在地上畫一條直線,低頭看著自己的雙腿雙腳,順著直線走過去,看看自己能不偏不倚地、筆直地走多久?當您洋洋得意自己平衡感超強,可以一直走在線上時,您會發現在您旁邊的人早就笑彎了腰,因為您走路的動作實在太逗了,不像人走路,令人噴飯。更叫人警醒的是,您不可以每天都給自己畫一條直線走,當有一天,您突然發現,畫線的粉筆快要用完了,而你還想繼續走下去,您不得不把畫粉筆的力道放輕,但是畫得太輕又看不清楚。
  這是一個什麼窘境啊?信不信,放下您的雙周刊,在和信醫院隨便找一位癌症病友一問,就完全清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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